我和陆清桁一起重生了。
重生后,我们不约而同选择了不再与对方相遇。
前世我们是乱世夫妻。
我一路扶持他,让他从一个乞丐,到最后登基为帝。
他为帝,我为后。
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,手段狠辣又才高八斗,是以朝前十分安稳。
他也十分重情,后宫虚设,只宠我一人,一夫一妻恩爱到白头。
可是这一世我不想陪他了,他也不想陪我了。
1
上辈子我们是在同一天死的。
那时大儿子陆旭之早已继承皇位多年,而我们也垂垂老矣,病痛缠身。
早年征战四方,我们两人身上都有数十道伤疤,体内更有暗伤难愈。
中老年时期,暗伤频繁发作又添新的老年病。
我们夫妻二人身边必须备着两个以上的太医,止痛的药吃到上瘾。
那日,我准备了两颗见血封喉的毒药,让人将我们两个抬到一起,我将毒药分给他一颗。
「陆清桁,你要不要一起死?」
他平静地接过那枚毒药,枯瘦蜡黄的脸上,露出释然的笑容。
而后轻轻地把药含进嘴里,端了一杯水饮下,才看着我说:「李慧语,下辈子我们不约了吧!」
我点点头也把药吞下,很放松地躺在软榻上,静静地望着他。
「嗯,不约了!」
我们静静地死去。
结果再睁眼,我就看见衣着破烂的少年乞丐,正愣愣地站在我对面,一双眼睛失神地瞧着我。
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周围环境,再回头瞧向身后那扇高大朱门。
充满岁月斑驳的朱红色大门上,李府二字灿烂如新。
回头再次看向少年乞丐,他依旧愣愣地看着我。
我几乎下意识认识到,我重生了,重生在和。
陆清桁第一次相遇之时。
他是破落乞丐,我是偷溜逃婚的李家大小姐。
我记得,这天我在门口遇见他,觉得他可怜,就给了他一串铜板。
眼下,乞丐版陆清桁看着我的眼神,渐渐地不再呆滞,而是温柔又深沉。
不久后,他嘴角勾着淡淡的笑,破烂的乞丐服和乱蓬蓬的头发,竟遮不住那一身气度。
「李小姐,再给小的一串钱吧!」
这次我没给他那一串钱,而是把身上所有的银子都给了他,足足一百两。
然后对他说:「往后……便不见了!」
他眸色微暗,接过银袋子一声不吭地走了。
我知道,他也重生了。
但我只是静静看着他走远,消失在人群中。
随后,转身推开那扇朱红色的大门,看着里面熟悉的一草一木,热泪盈眶。
「我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继母,本小姐好想你呀!」
我慢悠悠地走回去,府里的花花草草十分茂盛,却没有一朵是我母亲喜欢的芍药。
要知道曾经的李府,到处都是芍药的清香,父亲和母亲也曾约定一生一世一双人。
可惜人心易变,我五岁那年,我父亲违背了和母亲的诺言,将落魄的名门之女苏婉音接入府中。
苏婉音手段极其厉害,柔柔弱弱便将孕中的母亲气得一尸两命,又哄得父亲扶她为正。
想到此处,我有些幽怨,既然重来一次,为什么不重生在母亲还在世时?
2
慢悠悠走向记忆中自己的院子,一路上遇到不少下人,却没有人愿意叫我一声小姐。
因为愿意叫我小姐的那些人,都慢慢地从这府里消失了。
走进潇湘苑,杂草丛生,老旧的门窗在秋风的推动下,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。
我站在院里的池塘边,垂眼望着水里瘦骨嶙峋的少女,水里气度孤冷的少女也用幽森的眼神望着我。
少女五官细致,身上的衣服,是拿小时候的衣服一件一件拼凑起来的。
和外面乞丐穿的,也差不了太多。
我凉凉地笑了,心想:真惨啊!李慧语你混得真惨。
我摸了摸衣袖,里面躺着上辈子给陆清桁的那一串铜钱。
加上刚刚我给陆清桁的一百两,便是我这些年偷摸存下来的所有银子。
上辈子,我只给了Ṫŭ̀⁸他这一串铜板,自己带着剩下的一百两逃出去。
但很快就被坏人盯上,被抢了银子卖入花楼。
那时候,真傻啊!
逃婚大白天从正门跑,到底是什么样的猪脑子?
我哪是被坏人盯上啊!
分明是被苏婉音盯上了……
至于我这颗猪脑子后来怎么变聪明的?
自和陆清桁那厮脱不开关系。
而我之所以能辅佐他登基,跟我的脑子也没多大关系……
思绪回笼,打量着家徒四壁的潇湘苑,我不得不去想晚饭的着落。
事实上,我的肚子已经在唱空城计。
以前的猪脑子李慧语面对眼前的困境,确实只有逃一条路。
但现在的我,是上辈子经历无数阴谋诡计,被陆清桁带着横扫六合,最终成为一人之下,万人之上的镇国皇后。
「啧!」
我轻轻摸着袖子里的那一串铜板,嘴角慢慢勾起了一点弧度。
上辈子最遗憾的事,便是我有能力回来报仇的时候,李府早在我被卖入青楼那会儿,已经被叛军踏平。
继母被叛军凌辱而死,我那同父异母的弟弟被饥饿的流民分食。
他们前世已经死的很痛苦了,但是我不满意。
我内心的恨无处发泄,而后的日日夜夜都在侵蚀的我的灵魂。
报仇这种事肯定要越快越好,而且要自己亲自动手,像猫捉老鼠一样慢慢地折磨,那样才能把心里的执念一点一点的消掉。
啧!我好变态!
夜里,天干物燥,我点了一把火。
潇湘苑烧着了,家丁护院立刻就慌了,几乎是合府出动来救火。
隔壁不远就是小少爷的文昌苑,中间隔着一片枫树林。
此时红叶纷纷煞是好看,但是一旦火种蔓延到那里,烧的根本停不下来。
如果小少爷的文昌苑出了问题,他们这些家丁护院恐怕要被主家打死。
但是他们很快就惊恐地发现,文昌苑也起火了。
文昌苑一起火,我那继母自然坐不住,好在她的宝贝儿子去私塾读书了,吃住都在那边不曾回来。
她面色难看地站在文昌苑外面,看着那装点豪华的房屋,飞快地被大火吞噬。
此刻大家都在救火,她身边不再是奴仆重重。
我悄悄地出现在她身后,把刚从厨房摸来的杀猪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,吓得她浑身一激灵,双腿发抖。
我在她耳边轻轻地说:「想活命的话,就不要出声,乖乖跟我走。」
苏婉音顿时吓得花容失色,想要尖叫,但脖子上皮肉割破的痛楚,叫她硬生生地忍住了。
下人们在疯狂救火,竟然没有人发现这里的异样。
毕竟只是普通老百姓,警惕性很低的。
他们永远想不到那个唯唯诺诺、忍气吞声的大小姐,居然会拿着菜刀威胁主母。
并趁着月黑风高,悄悄地把人从他们眼皮子底下带走了。
我把苏氏带回李府主院,院子里空荡荡的,丫鬟婆子们也都出去帮忙救火了。
毕竟两处院落起火,已经占了李府大半面积,很容易就会牵连到这边来。
我把她压入主卧,捆在椅子上,在嘴里面塞上一团臭抹布,然后欣赏着她愤怒的表情。
Ṫŭ₋呵!
苏婉音确实长的很妙,眼下已是三十出头的年纪,却依旧一副我见犹怜,柔弱不能自理的模样。
这模样长在了大部分男人的心坎上了。
看着真令人讨厌啊!
太讨厌了!
我忍不住拿起菜刀,在她的身上一刀一刀的划过。
菜刀十分锋利,我划得很轻,堪堪割开皮肉,不伤筋骨。
这点伤绝对要不了一个人的命,但是会很疼。
「呜呜……」
苏婉音疼得眼泪直冒,瞪着赤红的双眼,怨恨地看着我。
我笑眯眯地看着她,安慰道:「这么点血,要不了你的命的!」
她更生气了,这让我很开心!
紧接着,我发现她的桌子上摆了许多糕点,便从她的梳妆箱里面找到一只原本属于我娘的银钗,把每一个糕点都扎了一遍。
确定没毒之后,慢悠悠地吃起来。
我吃得很慢,细嚼慢咽,就像陆清桁那样。
苏婉音一脸惊恐地看着我,眼睛里面充满了疑惑。
等我吃饱了,我便将她口中的臭抹布拔了出来。
「你好像有很多话想问我?」
「你是谁?你不是李慧语!」
苏婉音目光阴冷地瞪着我,似乎想把我看透。
我低低笑了一声,她肯定要失望了。
「我就是李慧语!」
我看着她身上那些细小的伤口,感觉到有些满足。
于是没忍住,又在她身上划了几刀,看着那一滴滴的鲜血落到地板上,我心里升起了莫名的快感。
苏婉音果然没让我失望,她此时无比的痛苦又无比的清醒。
「你先烧了自己的院子,引走下人之后,才烧文昌苑将我引出来,一定谋划了很久。」
我点点头。
确实用了很久。
上辈子得知她死后,我的恨意无处宣泄,只能在脑子里面一遍一遍地想着如果她还活着,应该怎么让她身不如死。
「你到底想怎么样?你那么恨我,却不杀我,反而将我绑在这里,想图谋什么?」
我细细打量着她,心情很是愉悦。
「我图你生不如死啊!就像我娘一样,一点一点地被你下的慢性毒药吸光精气,眼睁睁看着我的弟弟妹妹胎死腹中,在绝望中慢慢地死去。」
苏婉音听完,眼中终于出现了我最期待的恐惧之色。
「原来你一直都知道,你可真能忍!」
我笑,笑得非常温和,就像陆清桁虐待敌军首领时一样的变态。
我是他教出来的,受他影响颇多。
苏婉音憎恶又恐惧地盯着我,强作镇定。
「火很快就会扑灭,他们回来之后,你根本跑不掉。你现在就放了我,我可以分你一半家产,助你远走高飞!」
「呵!」
我笑她愚蠢,我怎么可能会信她,又怎么会放过她?
那年,我无意间发现她在我娘的药里放毒,但娘那时已是强弩之末,次日便归西了。
娘临死之前告诉我一定要隐忍,暂时不能跟我爹说,因为我那个愚蠢的爹,只要苏婉音一滴要落不落的眼泪,就不会信我。
但我毕竟是爹第一个女儿,也曾是他的心头肉,苏婉音再看我不顺眼,也不敢真的动我。
一切如她所料。
只是,后来苏婉音的儿子,也就是我爹唯一个儿子,李景出生之后,我爹就很少再想起我了。
我在我爹面前越来越透明,苏婉音便悄悄缩减我院子里的开销,但日子也还能忍。
直到我十二岁那一年,我爹被山匪劫持一命呜呼。
苏婉音办完丧事之后,就连吃食都懒得给我了,下人也一个不留地撤走了,对此我依旧隐忍。
陆清桁说,不在沉默中爆发,就是在沉默中变态。
我大抵属于后者!
我十五岁及笄那年,偶然听到苏婉音要将我许给一身患花柳病的富商做妾,于是才有了之前携款出逃的那一幕。
上一世,我才逃出李府大门没有多远,就被一伙人堵在巷子里,抢钱财之后,打晕卖入青楼。
次日,北方的数万流民就破城而入,叛军带着他们抢夺食物烧杀掳捋。
青楼老鸨习惯将新买的丫头关在地下室,饿上几日之后再好好调教。
这一操作,竟无形中救了我和几位妹妹一命。
掐指一算,明儿就是叛军和流民破城的日子。
所以我才会这么急。
今日才回来,便要把仇报了。
大火过了半夜才熄灭,在主院伺候的婆子们疲惫的回到院子里时,才发现主母被我这个大小姐绑架了。
「哎呀!夫人………」
苏婉音满身是血的模样,可怜极了。
婆子们看我拿菜刀架在她脖子上,惊恐万分,到底不敢靠近。
其中最急的,是平常伺候在苏婉音身边的王嬷嬷。
「小姐,夫人待你不薄,ṱű⁺你这是干什么?」
我斜眼扫了她一眼,随后挑开八仙桌上的几个匣子。
这些是我方才从这屋里翻出来的钱匣子,以及各种地契和下人的卖身契。
我将王嬷嬷的卖身契拿了出来。
「喏,这是你的卖身契,你去把府里所有的下人都召集到这个院子里来。一会儿我就把你的卖身契,还给你。」
王嬷嬷闻言顿时不管什么主母了,立刻出门嗓子一吆喝,叫了附近的一些婆子,让她们把那些刚准备回去休息的下人们都召集到院子里。
我当着他们所有人的面,把卖身契一张一张地还给他们,同时还给他们每人十两银子,作为遣散费。
3
不少人喜极而泣,有人无比歉意地看着我,跪下来给我磕了一个头。
「小姐,这些年对不住了!」
我淡淡一笑,让他们起来。
他们呆呆地看着我,似乎被我身上的某种气度折服。
人性本就极其复杂,他们弱小而坚强,之前只是碍于苏婉音的手段不敢亲近我,但是从来没有害我、打我。
甚至,在苏婉音断了我伙食的那两年,他们中有的人,会偷偷地往院子里面扔个番薯,或发硬的馒头。
身处乱世,他们的日子也过得不怎么样,那或许是他们的一顿美餐。
我看着他们,神情祥和平静。
「城外的流民明天就攻城了,以凌城的守备,很难守住,你们从府里弄些粮食,逃命去吧!」
在苏婉音欲要杀人的目光中,他们拿着卖身契,还有银子以及府里能搜刮到的粮食离开了。
偌大的李府,很快就变得空空荡荡。
府里现银不多,分给下人作遣散费之后,就只剩下一匣子银票和一些田契地契。
我坐在八仙桌前,把那些田契地契,一张一张的放在烛火上烧毁。
享受的苏婉音心痛欲绝的表情。「你疯了吗?」
我没有理她,烧完地契就开始烧银票。
我才不会告诉她,在往后的十几年,这些东西一点用都没有,流民和叛军势不可挡,所过之处,如蝗虫过境。
房屋烧毁,田地里的粮食也被拔光。所有的商铺、钱庄、当铺,通通倒闭。
那些票据,便没有用了。
人心疯了,流民们不好过,别人也别想好过。
当我把所有的银票都烧完之后,苏婉音面露死灰之色。
当年我爹也是这凌城有头有脸的商人,苏婉音是名门之后,可惜家道中落,到她这一代竟是连饭都要吃不起。
我爹欣赏她的才华,可怜她,本来只是想给口饭吃,结果就被她缠上了。
她得了我爹的喜欢还不够,还要害死我娘。
「没了……什么都没了……哈哈哈哈哈哈……」
苏婉音看着桌上那堆灰烬,又哭又笑。
她抛弃良心和骄傲奋斗了一辈子的东西,就这么轻易地被我烧完了。
「还没有完呢!」
我在她边上坐下来,笑容灿烂,似天真似浪漫。
可在苏婉音眼中却犹如索命的恶魔。
「李景还在私塾吧!我一会儿会带着你逃出去,躲开流民和叛军,但是他会留在这里。他这个年纪皮白肉嫩,那些饿昏头的流民……」
苏婉音疯了:「不不不……不对……你怎么知道流民会打进来?你根本不是李慧语那个蠢物,你到底是谁?」
瞧着她那副疯魔的样子,我忽然觉得很无趣。
她比我前世虐杀的那些敌将,要脆弱多了。
我才做了这么点事,她就已经快承受不住了。
我冷眼瞧着她,却怎么也回忆不起我的母亲长的什么模样了。
是了,对于我来说中间已经隔了数十年,真的记不清了。
府里越发的安静,城外流民和叛军到了,此起彼伏的怒吼声,搅乱了寂静的夜。
苏婉音越发的害怕,她开始祈求我。
「慧语慧语,我错了,我错了。门口有一口井,我一会儿就跳下去,给你娘赎罪。你快去找景儿,你带他走,他是你弟弟。你们血脉相连,他以前还偷偷的给你送过包子和点心,他从来没有想过害你啊!」
是的,刘景是个好孩子,我那个死鬼爹和苏婉音把他教育的很好。
最后的那几年,除了下人们会偷偷给我扔番薯和馒头,刘景也时不时地把自己省下来的点心偷摸着送给我。
但是我好像忘了李景长什么样了,闭上眼睛努力地在记忆中搜寻。
苏婉音绝望了,呜咽地哭起来。
也许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,是不可估量的。
她大抵是从我的表情中看出来,我对李景没多大的恨意。
是以她拼尽全身的力气,带着捆住她的椅子,撞翻了桌子上的烛台。
烛火点燃了桌布,也点燃了她的衣袖。
她凄厉地大叫:「我去给你娘赎罪了,你去救救我的景儿,救救他。」
天干物燥,火势很快蔓延到了她全身,接着又点燃了铺在地上的波斯地毯。
「啊!救救他……救救他……」
布料烧起来太快了,屋子里也没有现成的水,她死定了。
我退出院子,听着里面凄厉的惨叫,心底出现了一股无尽的悲凉。
人性太复杂了……
4
我连夜赶到李景在的私塾,却发现私塾里早已人去楼空。
凌城很多人家都空了,剩下的一些老弱病残坐在屋子里,面色死灰。
如此情景,我想到了一个人。
陆清桁!
区区半日多,就能悄悄转移大多数居民,只有他有这个能力。
上辈子,陆清桁知道我心里一直有个坎。
他知道我对李景的感情十分复杂,所以我大抵能猜到李景是被他带走了。
也好……
那么接下来,我来给他断后吧!
上辈子我们也是这么合作的,默契了几十年,无需见面细聊。
我走上城头,发现城头上只剩一些老兵,他们一脸麻木地望着城外,那几乎望不到边际的流民。
城里年轻的守卫军,必然是护送凌城的百姓去往安全之地了。
城已空,城内有五十六名老弱病残移不走,城头有三十四名老兵坚守。
我集合老弱病残,跟他们说我们要守城,我们要替他们的子孙,争取一点逃命的时间。
他们欣然同意,热泪盈眶地准备燃烧自己最后的生命。
这也是人性。
天亮时,我们做了许多粽子,又煮好些锅黄豆。
搬到城门之上,一个一个地往外扔。
黄豆一瓢一瓢地往下撒。
原本齐心协力想要破城的流民和叛军,瞬间乱套。
流民们饿得眼冒绿光,为一个粽子大打出手,有的甚至趁乱咬下别人一块肉来。
叛军的战马闻到黄豆的味道,挤到一块去吃黄豆,不管马上的将军如何打骂都没有用。
世道艰难,灾民饿的啃树皮,吃野草,导致战马都没吃到几顿饱草。
我让老兵们架起弓箭,在箭头上绑上浸透火油的布团,点燃之后拉弓射箭,让他们射在叛军里。
带火的箭,如雨点一般,不断落在叛军队伍里,一时间叛军的队伍乱了,被火烧着的人到处乱撞,便又多了些人被烧。
这支叛军,穷得连件盔甲都没有,那身破衣,火一点就着,空气里飘着一阵阵肉香,让那些饥饿的流民越发忍不住内心的恶念。
不多久后,我们的箭用完了,火灭了,叛军首领和其中几名小将烧伤严重,一时之间士气大乱。
叛军中会使用弓箭的也射我们,但我们站在高高的城墙上,有天然优势,只有几个人受了轻伤。
如此持续了半日,中午日头高照,流民又饿又渴。
我们再次丢下去粽子和黄豆,有人抢不到粽子,就趴在地上找黄豆吃,被马踩踏,哀声四起。
流民和叛军立即发生冲突,互相撕咬起来。
我站在城头之上,大声的喊道:「顺我者昌,逆我者亡。」
我从城头之上吊下去十几大锅粥,还有几箩筐的碗,一时之间,粥香四溢。
「领粥者进城,视为归降不杀,抢粥者格杀勿论。击杀叛军十人以上,可领一亩良田,茅屋一间。」
我画的大饼,让流民看到了希望。
有一个身材高大,皮肤黝黑的流民,一把抢过叛军手里的刀,手起刀落,好几个叛军的脑袋落地。
瞧见那人时,我微微一愣,啧,算是个老熟人呢!
有他在我就放心了!
此时叛军也开始斩杀流民。
有流民去盛粥,但还没喝上一口,就被叛军首领一箭射死。
流民疯了,开始反扑叛军。
叛军头领终于看出不对,高呼大喊:
「大家都停下来,你们别听这个女人瞎说,只要打进城去,这城里的一切都是我们的。」
我冷笑大喊:「叛军以灾民为马前卒,而后坐收渔翁之利。百姓们,你们好好想一想,之前你们以血肉之躯助他们攻破其他城后,他们是不是一路烧杀掳掠,根本就不给你们留粮食,留活路。」
这是叛军一贯的手段……
「对,明明是我们冲开的城门,最后得利的却是他们!」
有人在流民中高呼,流民的民愤彻底压不住了。
他们瘦弱手无寸铁,但却如狼群一般,开始扑咬叛军。
「若非为了活下去,我们怎么可能与你们这些叛军为伍。如今活路就摆在我们面前,你们竟敢阻我生路,我们跟你们拼了。」
流民和叛军又打了半日,
玩弄人心,本就是上位者的手段。
我目露悲悯地看着下面的惨状,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,我的手上已经染上了尸山血海,就如前世一样。
这就是上位者的残忍……
5
又到了夜里,叛军和流民死伤过半,叛军居然被流民赶跑了。
哀嚎遍野Ŧū́⁼时,我带着老弱病残悄悄撤退,躲进一名富商家中的地下室里。
这位富商也是老弱病残之一,他七十八岁了,年轻时废了一条腿,走不远,不想拖累儿女,所以留了下来。
他家的地下室很大,本是用来制冰的,可以容纳得下我们所有人。
而且也很隐秘,在他院子里的假山下面,眼下入口已经被我们用泥和石头堵死了。
唯一的出口,是引进来制冰用的一条地下河。
在封闭入口时,我并没有进入地下室,虽然他们极力地挽留我。
我笑着跟他们说:「我还有事要做,等安全了,我就来把你们放出来,或者你们自己从地下河游出来。」
告别他们,我再次回到了城门上,流民在城外休整,我给他们打开了城门。
「乡亲们,城里的原住民已经逃了,现在这座城是你们的了。城里有房子住,有热水喝,能吃饱饭。你们快进来吧!」
神情麻木的灾民,一个一个从地上站起来,有人试探性地朝我走来几步,发现我只是一个柔弱女子,便壮着胆子走进城门。
不多久后,他们兴奋地跑遍全城,然后跑出来跟城外的人说:
「城里没有人,你们快进来,这座城是我们的了。」
我再次站在了城头上,对他们说:「叛军不会死心的,你们要守城。」
灾民们已经不想再做流民了,在这座城里,他们找到了自己喜欢的房子住进去,找到了能吃的填饱肚子。
最重要的是城后有大片的田地,庄稼长的郁郁葱葱。
「对,我们要守城。」
「我们不能让那群狗娘养的进来,他们只会烧杀掳掠,他们不会让我们过好日子。」
「对!我们不能让他们进来!」
于是关城门,起油锅,等叛军回头时,等待他们的是一群只想保卫家园,横不怕死的嗜血饿虎。
叛军攻了两日,便溃败了。
首领尽数杀光,俘虏拉去种地。
老弱病残被我放了出来,看着流民占据了他们的家园,面色十分复杂。
「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!」
我点点头,流民和叛军的内战,消耗了他们大部分的人数,现在流民的人数只有原来的三分之一。
富商的府邸叫陈宅,我让流民们空出来给这群老弱病残住,流民对他们很是敬畏,没有人不同意。
同时我又将被卖入青楼,关在青楼地下室里的那几个女孩接出来,让她们照顾这些老弱病残。
6
几天后,安顿下来的流民让他们的首领,来跟我交涉。
这个首领名叫林慕,原本是一名猎人,成为流民之后,一身本领派上了大用场,因为救了很多人,成了这些人的老大。
我在一间茶楼上和林慕碰面,这是一名身高八尺,皮肤黝黑五官俊秀的年轻人,大概二十几岁的样子。
他看到我的时候眼神一亮,显得有些拘谨。
「姑娘小小年纪,看起来却不像一般人!」
我看着他淡淡地笑。
这个人我前世是见过的,是南方起义兵的首领,后被陆清珩收服,成了他手下一员猛将。
「过奖了!」
我并不是个谦虚的人,这一场战,若我不搅弄风雨,他们那天早上就会破城而入。
按叛军的习惯烧杀掳掠,结局便会如前世一般,好好的一座城成了残垣断壁。
而眼下这座城还好好的,只是迎接了他们的新主人,但依旧井然有序。
大家都很珍惜难得的安宁。
「我今日约见小姐,是想召回一半的原住民。这座城很大,我们现在的人数,一半都住不满。而且我们的队伍中,活下来的基本上都只有男人,你懂我的意思……」
他目光灼灼地看着我,甚至让我觉得他对我应该有些非分之想……
我点点头:「原住民应该会回来一些,但是你们想要获得原住民的好感,娶他们的女儿,就得拿出诚意来,要满满的诚意!」
「我们明白,我们不会吓到他们。我们不想当流民,也不想制造新的流民。」
我对他露出赞赏的表情:「你们都是仁义的且有担当的。」
「自然!」
上位者攻心,不会说让他们遵守诺言,而是给他们套上尊严和信仰的枷锁。
就像男人总是用贞洁来束缚女人一样。
跟林慕聊了许久,他主动将我送回陈宅,守门的老兵江爷冷冷瞪了他一眼,林慕发觉自己不受欢迎,摸了摸鼻子走了。
江爷见人走后,就将我拉到一边,偷偷的说。
「语丫头,刚刚那家伙看你的眼神不对,以后有什么事让他跟我们这些老东西接触。」
我嘻嘻一笑,点点头。
「江爷爷真疼我!」
「那是,我们这些老东西不疼你,谁疼你?你虽然鬼灵精怪的,一般人斗不过你。但你到底是个姑娘家,力量上天生没法跟男人比,所以少和他们接触。」
「嗯嗯嗯!」
老兵们有办法和那群离开的原住民取得联系,愿意回来的人都是普通百姓,有钱一点的富商,或者读书人都在别的城买了院子定居了。
如此一来反倒是好事,而我也算了却一桩往事,打算找个地方好好练功了。
没错,经过陆清珩调教的脑子是还不错,但是我真正的强项是练武。
如今起义军四起,灾民流窜,这乱世将要持续十来年,以后还有硬仗要打,当然要先练武。
老兵们知道我要离开,非常不舍,但我在凌城的执念已消,再没有留在这里的理由。
可我没想到,我才出城门,林慕就追了上来,拦在我身前,对我的独自离开非常不满。
「李姑娘,如今乱世,外面十分危险,你不应该出去。」
我静静看着他,我想江爷说的对,这家伙约莫是看上我了,但是我不是他的官配。
「你管的太多了!」
他被我一句话噎住,显然生气了,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跟我发火。
毕竟我们之前没什么交集,唯一一次交流就是上次茶楼那次。
他见我去意已决,竟赌气地说:「那我陪你一起走!」
这时,城门外的墙脚下,白衣胜雪的俊美少年冷冷道:「她有人陪,你哪凉快哪待着去!」
我闻声,错愕地朝那少年看去。
陆清珩,不是说这辈子不约了吗?
他这是闹哪出?
林慕皱着眉头瞪着陆清珩,眼里升起一股敌意。
「他是谁?」
我:「呵……故人!」
陆清珩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:「你咋不说前夫!」
前夫?
前世的丈夫?
好吧,现在空气都是酸的,莫名其妙打翻了两个醋坛子。
「你前夫?」
林慕瞪着一双牛眼,不可思议地看着我。
「你看起来才刚及笄,怎么就有前夫了?」
「并没有!」
我斜了眼陆清珩。
他本是出生世家的落难公子,眼下收拾干净,一身白袍衬的五官越发冷隽,孤傲冷冽的气质和前世帝王之时渐渐重合。
此刻,这个浑身散发着冷冽气息的少年,正似笑非笑地睨着我。
那眼神,就好似我被他当场抓奸了一般。
我气笑了,这辈子,我实在不想和他再有什么瓜葛。
跟这种心眼多的跟筛子一样的人过日子,真的太费劲了。
便没好气的对林慕道:「如你一般,都是些狂蜂浪蝶罢了!」
说完,我都不敢看陆清珩的脸色,拔腿就朝城外走去。
主要实在有些心虚!
上辈子,他在青楼地下室找到我,偿还一串铜板的恩情。
我却打蛇迎棍上,要他以身相许,要么我以身相许。
总之,上辈子不要脸的人是我。
「呵!」
陆清珩嗤笑,倒也没揭穿我。
只在林慕打算跟随我时,拦住了他。
此时的林慕,不久前才带着流民打赢叛军,被人抬举的有些虎。
对上陆清珩这小身板,一点都不怂,上去就是一拳,却不想,一息之间,就被陆清珩撂倒在地。
重物落地的声响传来,我回头看了一眼,不禁对陆清珩投以鄙夷之色。
「多大的人了,还这般争风吃醋,羞也不羞!」
「呵!」
他气笑了,戏谑地看向我,想说点什么,却被林慕抓住空隙反击,将他一并拖倒在地,两人扭打在了一处。「呵!」
这回轮到我笑了。
陆清珩眼下年岁尚小,又潦倒多年,体质极差,哪怕有点功夫底子,和野牛一样的成年林慕干到一起,还是要吃亏的。
啧!
叫他嚣张!
……
城门外原是一片草场,远处连接着山脉。
如今已是深秋,满地黄草被流民和叛军踩的支离破碎,又因我那时让老兵们射的油火箭,烧出几大滩黑焦土地。
好在当时流民实在太多,每人一脚火便灭了,没有造成更大的伤亡。
这场战役中死去的流民和叛军,有数万之众。
哪怕如今已过去近半月,此时草场的边缘,仍有许多人拖着腐烂的尸体去焚烧。
满地黑血,虫蝇乱舞,乌鸦聒噪……
空气中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,我仿佛看到数万冤魂恶狠狠的瞪着我,要吃我肉,吸我血!
「唉!」
我长叹了一口气。
而后虔诚地伏跪在地,对这一次死去的生灵,重重磕下三个响头。
我对他们心中有愧,但若时光再次倒流回到那日,我依然会那么做。
一是城中资源有限,二是叛军不除,民不聊生。
我跪下的时候,陆清珩和林慕也不再跟缠斗,撩起裙摆跟着我一起跪下来。
陆清珩双手合十,往生咒清晰流畅地从他嘴里流出,仿佛早已念过数千数万遍。
城头上的守卫,是从流民中挑选的。
他们站在高高的城楼上,目光阴冷地盯着我们。
他们不认得陆清珩,但都认得我。
那场战中,他们不知是我在搅弄风雨,但后来日子平顺,头脑清醒时,便对我产生了惧怕,甚至怨恨的情绪。
只因死去的流民中,有他们的至亲挚爱。
我磕完三个响头,便提起包袱头也不回的走向远处的山脉,陆清珩念完往生咒之后,并没有跟过来,而是继续阻拦林慕。
「你拦着我做什么?我们可以公平竞争!」
「你不配!」
7
我进入深山,路上白骨皑皑。
此时中原大地,黄河决堤,长江海水倒灌,关东赤地千里,颗粒无收。
又逢草原沙化越发严重,牛羊无草可吃,游牧民族被迫挥刀南下。吕氏皇族昏溃无用,不做抵抗迁都金陵。
天灾人祸,这些年死的人太多了。
我盘坐在山石上吐纳,心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。
老天将我们送回这个时段,是嫌弃我们上辈子做的还不够好吗?
那要怎么做呢?
山中苦修无日月。
两年过去,我的内力和功法,已练到过去八成。
陆清珩的师父月黎道长说过,论动脑,十个我都斗不过陆清珩,但论练武的资质,十个陆清珩也比不过我。
山中清苦,我每隔月余就会下山采买,顺便打听一下当下时事。
听闻林慕集结一支万人队伍北上,与守边大将程篙元帅会合,共同抵御草原人入侵。
前世,林慕是南方叛军头子,这辈子居然会支持朝廷。
若没受陆清珩忽悠,我是不信的。
而陆清珩也一改前世的风格,不再集结起义军,而游走人间,治水救灾,诏安各路兵马。
眼下,他已是吕皇殿前的第一大贵人,身边集聚不少前世幕僚。
吕皇见他长袖善舞,欲将长公主嫁于他,却惹他剃度出家,躲去庙里吃斋念佛不理世事。
吕皇气急,奈何朝中官员腐朽无人可用,又三顾茅庐,将人请回来。
我不禁替吕皇捏一把冷汗!
养一头随时能将他吞噬的恶龙在身边,还想用联姻把恶龙牢牢捆在自己手里。
殊不知,他只是恶龙搅弄天下十,用顺手的一把刀。
吕皇那娇滴滴的女儿,在他眼里不过是养在笼子里的小白兔,蠢到他没眼看。
一如前世初期的我……
害!
这种不快乐的回忆,还是忘了吧!
我在山上待满三年,在冬季来临时,猎了六只白狐,取皮缝衣。
还收服了山里的野马头子,那是一匹高傲的大黑马。
在冬雪落下之前,我骑着大黑马北上直奔军营。
今世,陆清珩做了和前世不同的选择,入朝整改腐朽朝政,以朝廷的力量平息内乱,将前世的天灾人祸早早掌控。
不愧是他,还得是他!我终于不用挥刀向同胞,而是奔赴真正的战场,守我疆土。我找到林慕时,草原人已经打到黄河。
因冬季寒冷,两方休战。
以黄河为界,互不打扰。
林慕如今已是大将,见到我时十分意外,但同时又有些尴尬和得意。
因为他身边已另有佳人相伴,他以为我是来投奔他。
将军府明亮的堂厅内,我坐在客座上喝茶。
林慕搂着新婚娘子顾妍熙的小手,傲娇的看着我。
「李姑娘!我现在是宣威大将军,且本将军如今已有正妻,所以……只能让你做妾了……」
「噗!」
我实在没忍住,把一口茶喷了出来。
他这番话,真让我体会了一把,什么是吃了屎一样的恶心!
她媳妇顾妍熙嫌恶地避开茶水,娇俏的脸上表情很是难看,冷眼看我。
「哪里来的粗鲁妇人,若非将军顾念旧情,本夫人定不会同意让你入门!」
顾妍熙是程高元帅的表侄女,向来心高气傲,本来嫁给草莽出生的林慕都觉得委屈了。
结果刚成亲没多久,我就来了。
以林慕那有坑的脑子,定然说不了叫她顺心的话,此时看我十分不对付。
「啧!」
我从衣袖里掏出手帕压了压嘴角,目光似笑非笑地瞟向林慕。
「有陆清珩珠玉在前,你哪来的自信?我李慧语要上赶着来做你的妾?」
「额……」
听到陆清珩三个字,林慕脸色一黑。
「他陆清珩除了会耍阴招,其它方面哪里比得上我?」
我嗤笑一声,没说话。
林慕顿时被我这和陆清珩如出一辙的神情,气的一个字都憋不出来。
想来这些年,他没少被陆清珩使唤。
顾妍熙眸子一动,若有所思的望着我。
「你不是来投奔将军的?」
我点点头。
「明日,我会渡黄河去蒙古军营,此后三日,白天你们吹进攻号角,行船至河中放火箭袭击他们的营地,切记不可上岸。三日后的夜里,你们带上火油,突击夜袭。」
随后我看着面容忽然凝重的林慕,温和一笑。
「我给你的机会就这一次,把握不住军功就不是你的了,懂?」
顾妍熙听后嘲讽道:「你一个女子要渡黄河?还敢命令我们出兵?你以为是三岁小孩过家家?」
「闭嘴!」
林慕忽然冷漠地打断她,望着我的目光越发凝重,似乎还透过我在回忆着什么。
「你有把握?」
这还用问?
看着林慕那张黝黑的脸,重生以来第一次这般想念陆清珩。
我闭了闭眼,长叹了口气。
「罢了,你爱来不来!」
说完,我便起身告辞,在他们复杂的目光中翩然离去。
但我知道,他一定会出兵的。
一是我三年前给他留下的印象足够深刻,二是他本人最大的毛病就是贪功冒进。
8
我跟林慕说明日渡河,但我夜里便换上一身黑衣,乘一叶孤舟,趁夜抵达对岸,直奔蒙古军营。
「着火了……」
「有人放火……」
我点燃了外围的几个营帐便悄然退了,在附近寻一株大树,猫上去歇了一宿。
次日醒来,坐在树上边啃干馍,边看蒙古骑兵操练。
蒙古的骑兵,天下无双,确有其理。
且蒙古人,人高马大,一身的腱子肉外面,还包着一层油脂。就体质而言,比汉人强了太多。
骑兵身上带着肉干,骑着俊马,背着弓箭,耍着弯刀,游击速度非常快,汉军不是对手。
但草原人有个弱点,他们基本上旱鸭子。
是以,林慕中午顶着烈日召集水师,在河中往蒙古营帐放火箭,蒙古人只能退避,拔营后撤。
林慕见射不着,也只能收队回营。
我在树上猫了一日,冬日寒冷,幸而之前带的狐皮做了贴身皮袄,穿在黑衣里保暖舒适。
又入夜了,我偷摸下树,找个无人之地舒展了一下腰身,便又往军营摸去,身如鬼魅,直奔其中一处马场。
他们有好几个马场,我选了偏僻的那个。
马儿睡觉很有趣。
如果是一匹马儿,他一定是站着睡的。
如果是一群马儿,那必定会有几匹站着睡觉,大部分躺着睡。
因为马儿是站岗式睡觉,很警惕!
忽然,几串东西从天而降,紧接着「噼里啪啦」的声音震彻马场。
马儿惊吓嘶叫,害怕的跳跃躲避,却反而踩踏躺着睡觉的马儿。
马疯了,马场混乱,伤了不少好马。
我暗叹一声,可惜了!
这里的动静,立刻吸引来大批守卫,马场上满是蒙古人的咒骂声。
他们在安抚马匹时,我又溜到另一个马场,烧了这个马场的干草棚。
由于鞭炮稀有,后来的马场我都只烧干草棚。
等所有的马场,都跑了一遍,天又亮了。
这夜蒙古人的敌袭警报,喊了一遍又一遍,士兵们ţů₊警惕的搜索营帐周围,有意识的给最中间的一个大帐篷增加防御。
我看了眼那个大帐篷,挑了挑眉再次摸回那棵大树上,找个舒服的姿势,闭眼睡觉。
白天我都猫在树上,林慕则继续召集水师骚扰,打不到,就开船队绕河玩。
总之不下岸,就是闹他们。
夜里,我再次摸进蒙古营地时,明显发现他们马场的巡逻的士兵增加了。
我悄悄打晕了三个人,偷走了他们的弓箭和干粮,另外找了一棵树,瞄准可汗大帐篷外的巡逻兵。
一箭,一人头。
总共也才三十支箭,射完,我又回原来那棵树上睡觉了。
这一夜,整个蒙古军营灯火通明,所有士兵都在找刺客。
如此,我在这已过了两日。
第三日,大白天,我仗着轻功巧妙、武功高强,光明正大闯入军营,杀了几个人。
引发了一波追兵后,冲进他们的马场,骑上他们的马王就跑。
若是他们不追了,我又猫回去偷别的马。
夜里,黄河边摸上来数万汉军,他们手里拿着涂了火油的弓箭,点燃后如雨点一般落进了蒙古营帐。
在蒙古兵反应过来时,连续三天三夜没怎么合眼的他们,行动略有迟缓。
他们急着去找马时,我已经悄悄打开了所有马场的大门。
十几匹山里的野马被一头野马头子带着冲进马场,将所有的马都欺负一遍,扭头就跑。
那些马儿哪里忍的了这种挑衅,疯狂追了出去。
我不得不感叹,野马头子实在给力,不枉我为了驯服他,花了大半年。
当双方震天响的喊杀声起来,我已将他们可汗的脑袋割下来,高高举起。
「你们可汗已死,降者不杀!」
这一战,是我朝赢蒙古的第一战。
蒙古人身强体壮,哪怕没有马匹,三天三夜没睡好,在明知道他们的可汗已死的情况下。
我们的士兵,依旧要两个换一个。
可哪怕赢得如此悲壮,也足以载入史册。
因为蒙古退了,群龙无首,不得不退。
他们往东北退了三百里里,我们收复三分之一的城池。
此后的蒙古兵虽然骁勇善战,但也不足为惧。
他们的可汗死了,另立新主需要时间内斗,给吕朝有了喘息的时间。
9
战事收尾,已是次年四月。
从去岁十一月开战,到如今已有五月。
这五个月,我驻扎在新收复的边境大城,帮着打了几次小仗,只要蒙古族新立一个可汗,我必设法杀之。
蒙古皇族对我恨之入骨,却又奈何我不得。
后请了高手助阵,我以一道刀伤的代价,削去他们最后一名王子。
从此草原部落散的稀碎,越发的疲软,渐渐退往草原深处。
这期间,只要不打仗,我就让多余的兵力全力开垦荒地,扩大种植面积。
谁敢反对,对我来说也只是手起刀落的事。
是以,等陆清珩将南逃的灾民陆续回迁,黄河以北,已有足够的口粮可以养活他们。
这些日子,林慕的媳妇得知了我的所作所为,见我时没了最初的高傲和别扭。
但也没像那些将士那般对我又敬又怕,而是化成一个黏人的小妖精。
「李姐姐,我这一段五禽戏打的怎么样?你给我评价评价Ṱű̂ₚ呗!」
「李姐姐,我给你买了一条新裙子,是你喜欢的嫩绿色!」
「李姐姐,我给你做了甜品……」
「李姐姐……」
我无比头痛地看着这个缠在我身边,像个花蝴蝶一样的女子。
她难道没有发现,她的亲亲相公,脸已经妒忌得扭曲了吗?
「妍熙!你都没有给我做过甜品,你也没有打五禽戏给我看过,我的衣服都是管家买的……」
啊这……
我不禁为他掬了一把心酸泪!
边境已定,至少五年内无战事,我并不打算在此地久留。
在我启程之际,竟破天荒的收到陆清珩的书信。
这是这辈子,他给我写的第一封信。
「吾爱:现时北地初始发青,此间江南花开如锦,你如在五月初南归,桃李杨梅均已可口。——慕你的桁。」
「噗!」
我当时脑子里只闪过一行字,这人约莫有病!
上辈子都说不约了,这辈子却时不时出来找存在感。
「唉!到底还是要去一趟金陵,如今外邦已定,他怕是要推翻旧朝,改立新政了。」
我对林慕说出这番话时,他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。
许久之后才颤巍巍的问:「你们要造反呀!」
可问题是他是陆清珩推出来的将领,谁都认为他跟陆清珩是一路的。
如今我向他坦白要造反的事,前世的南方叛军头子,居然开始害怕了。
我拍了拍他的肩膀,明白他的苦处。
「妍熙有孕三月了,这事儿我不会跟她多嘴,你自己的嘴巴也合紧一点。」
他气愤地瞪着我:「我自己的媳妇儿,还用你疼?要滚赶紧滚……」
半途又叫住我。
「你到底是个女子,前面有陆清珩那厮顶着,你别太拼了!」
我摆摆手,骑上皮毛油光发亮的野马头子,在将军府外跟他告别。
「我惜命的很!」
10
黄河以北的城镇多因人口流失而荒芜,南方城镇却因涌入的人太多,显得格外拥挤热闹。
金陵更名南京,自是繁华鼎盛。
都道:都城人如海,灯火夜未央。
我抵达金陵城下,陆清珩已等在城门外的茶水小滩。
他长高了,长壮了,俊美的五官总是引起路人的关注。
我拍拍大黑马,让它回山中去,它有些不舍,但还是十步一回头的走了。
我到茶棚里坐下,目光森冷地瞪着陆清珩。
「南下这一路,我受了十二次追杀,路上住店被下毒五次。活捉了几个,问就是我是你的摄政王妃,有人觉得不配。」
这人居然单方面让我已婚了!
他垂一下脸,摸了摸鼻子,不敢看我。
「厉害的,我都截下了!只怪我这张脸太勾人,世家小姐皆为我疯狂!正好也提醒一下你,我这良人你若不守着,都要被狂蜂浪蝶掩埋了。」
我当然知道那些人是他故意漏过来的,全是些手上没啥功夫的鸡鸣狗盗之辈。
他安排的暗卫,也远远近近的跟着我,如同前世一样,我被他保护的滴水不漏,又险象环生。
如今,我已达武道宗师之境,他这些安排简直是在提醒我,上辈子,我是一个何等的蠢物,被他玩弄于鼓掌之间。
这是他最让我窒息的毛病之一,无与伦比的掌控欲。
知我不喜,ṱű̂₎坚决不改。
我深吸了口气:「咱们不都说好,这辈子不约了吗?天涯何处无芳草,待陪你完成大业,我们各走各的,成吗?」
他叹了口气。
「那这大业,也无甚重要!」
随即他眸光一亮,祈求一般瞧着我。
「我们早点把阿烨生出来,以他的能耐,十来岁就可以掌管大局……」
「没得谈!」
我们谈崩了,他拂袖而去。
待我进城,他又买了根冰糖葫芦,舔着脸绕回来。
「对不起,我错了!」
我拒绝了他的糖葫芦,冷笑。
「不,你没错!」
前世,他的认错态度也是这么快,我总是心软原谅他,但是他的道歉就像放屁一样。
卵用没有!
我还是随他回了摄镇王府,因为,我他受伤了。
其实刚见到他时,我就在他身上闻到了浓重的血腥味。
当时因为气愤,他也表现的比较平常,我便没有在意。
可我拒绝他的糖葫芦时,他竟直直倒向我昏晕过去,我才发现他浑身滚烫。
摄政王府陆清珩的主卧里,我看着他后背几处深可见骨的刀伤,内心生疼。
府医看过之后,摇了摇头。
「昨夜遇刺时,老夫便让他好好休息。而今天热,不好好在屋里养着,这伤容易溃败。他就是不听,一大早就出去城门口候着了!王妃,摄政王爱重您啊!」
呵!
苦肉计!
但明知是苦肉计,我还是心疼,谁让我心里有他。
他昏迷了一天一夜,高热难退,我守了他一天一夜。
这一天一夜里,我坐在他床边,静静看着他,静静回顾上一世的日子。
作为乱世夫妻,我们无疑是幸运的。
不仅相守到白头,还身居高位。
是从什么时候开始,生出下辈子不要再相遇的想法的呢?
是我怀孕时,他奔赴战场,我一个人躲在深山里生下大儿子陆烨,刚生完,就要和野兽搏斗。
是他为了保护烨儿身受重伤,我若去晚一步,就只能给他们父子收尸。
是生女儿陆烟时,刚出生的丫头就被敌人掳走,救回来时奄奄一息,一辈子都身体病弱。
是他登基后,朝臣踊跃推荐自家女儿,想让他享齐人之福。他力排众议空置后宫,却总有宫女想爬龙床……
还是,老年时身体旧伤难愈,痛不欲生?
数不清,说不清,也道不完细碎杂事,一生太长了!
我没恨他,没怨他。
只是上辈子,我们在一起太累了。
好像没有一日安生……
所以,我想放过他,也放过我自己。
「其实,我一开始也想放过你!」
陆清珩醒来,只看了我一眼,就知道我在想什么。
「但,我看到别的男人想要接近你的时候,就忍不了!」
他见我不说话,吞了口唾沫想了想。
「这辈子,我不当皇帝了,找个厉害的推上去,就陪你隐居好不好?」
我摇摇头,很没良心。
「我觉得一个人挺好的,没有任何负担,就算马上死了,都不用担心会不会连累家人!」
「可我永远会牵挂你!」
他叹息。
我点点头:「我也会牵挂你!」
12
陆清珩在府里休养了半月,我和他日夜待在一起。
和前世一样,政治上的事情我不用插手,但必须旁听。
我主要是负责他的安全。
半个月来,我为他拦截五波刺客,一波比一波狠。
难怪他暗卫重重,上一次还伤的那么重。
同时,我再度体会到他的红颜祸水。
这半个月,以各种名目前来看望病中摄政王的名门贵女,多的我都数不清。
我以摄政王妃的身份,把她们挡回去,却惹了众怒。
几日后,我收到门房递来的请帖,那是一封由长公主亲自书写的赏花宴请帖。
这种女子私下里斗来斗去的场合,实在令人不喜。
陆清珩却说:「不过是调虎离山计,有人这几次刺杀不成,安奈不住了。」
我了然:「你总是让我留活口放回去,就是等今日?那我还去么?」
13
次日,我被府里的嬷嬷按在梳妆台上打扮了一个时辰后,终于穿着隆重的衣裙被塞入马车,去城郊牡丹园赴宴。
牡丹园,顾名思义,就是种了许多牡丹的园子。
江南原本牡丹不多,毕竟一年四季有开不完的花,不会对其中一种花过于执念。
我带着陆清珩塞给我的高大丫鬟,被请进园子里,入目姹紫嫣红,心中极不是滋味。
园里的牡丹品种繁多,都是贵族们随着朝廷南迁,带来的。
灾民们食不果腹,南逃时甚至易子而食。
可这些贵人,却能南迁一个偌大的牡丹园。
而牡丹园也是各种园子的其中一个,牡丹园边上还有许多贵族私产。
园中水榭里,有一群娇艳的少女,其中一人目露鄙夷的望过来。
「她就是那个摄政王妃啊!长的也不怎么样嘛!就她这样的,居然还敢霸着摄政王,不允他纳妾。啧啧!」
水榭离此处有些距离,一般人是无法听清那边的说话的。
但我却能听的清清楚楚,这就是内力太高的坏处。
我掏了掏耳朵,找个僻静之地坐下。
心里想着:我前世哪里阻止过他纳妾啊!
美人我都替他收了一打,他自己不要,还在外面传我善妒。
啧,真是比窦娥还冤。
「长公主到!」
随着某位太监的一嗓子,今日主角隆重登场。
我抬眼望去,只见点缀着玛瑙翡翠的金色香车,在牡丹园前缓缓停下。
接着车前金丝垂帘里伸出一只玉手,搭在一名宫女的手腕上。
一名肌肤胜雪的宫装女子,被宫女扶着从车里缓缓走下来。
「叩见长公主殿下!」
原来,她就是曾经想嫁给陆清珩的长公主吕央。
真是个美的如画卷中走出来的女子啊!
可派人暗杀我的人,起码有十波,都是她的手笔。
好一个蛇蝎美人!
吕央见着我,便朝我走来。
香风舞动,眸若星辰。
她身边的宫女,却对我横眉冷对,娇声冷喝。
「大胆,见到长公主殿下,居然不跪!你该当何罪!」
我无奈道:「初来乍到,我不太懂宫廷礼仪。还请公主见谅!」
「来人,给我把这大逆不道的女人拉出去打死!」
那宫女如疯狗一般叫喊,长公主却只静静看着我,高洁如莲。
只是那双冰冷的眼眸中,闪过一丝阴狠。
有侍卫听令来到我身边,想要控制我。
我简单的一个闪身,出现在公主身后,并拔下她发髻上的一只金钗,抵在她纤细的脖颈上。
皇权在上,任谁都没有想到,我会光明正大的谬视皇权。
长公主显然也没想到,但她强忍着害怕,没有慌乱,这让我高看了她一分。
她不过豆蔻年华,声音娇软。
她说:「你谬视皇权,没有人能救你了。摄政王的好日子,今儿也到头了,以后他只会是本公主养的一条狗。」
Ṭūₜ我惊讶极了。
「看来你知道你父皇用你做幌子,把我弄来赴宴,是调虎离山计,就是为了把我这个绝世高手,从他身边调开,好彻底废了他。」
长公主傲气的仰起头:「是!」
「看来,你在你父皇面前也无足轻重!」
我怜悯地叹了口气,附在她耳边轻轻的说:「你觉得, 陆清珩那种多智近妖的人,会看不透这么明显的局吗?
傻瓜,他只是在等一个时机,而这个时机,你刚刚给了!现在,所有人都知道,你父皇派杀手去暗杀他了。」
吕央也不是傻到头, 此时浑身一僵, 一脸悔恨之色,面色凄惶。
随即, 她便瞧见刚刚隐藏在我身后的一个高大丫鬟,从暗处走出来。
「本王为国鞠躬尽瘁, 救灾治水, 平内乱, 功绩斐然。
陛下却容不下本王, 屡次派人暗杀。
如今更是调离可以保护本王的爱妻, 欲将本王杀之而后快。
如此帝王, 怎配本王一片忠心。」
他取下扎丫鬟发髻的头带,重新束发。
身上外袍一扯,露出黑色劲装。
「本王,反了!」
他话音才落, 牡丹园外便传来铁骑奔来之声。
吓的牡丹园里的小姑娘们花容失色, 缩在一起惧怕又崇拜的望着陆清珩。
呵!
狗男人的风流债, 比前世有过之而无不及, 这种男人要来看嘛?
还是眼不见, 心不烦吧!
吕朝被推翻后, 陆清珩并未登基,而是继续做摄政王。
至于皇帝……
顾妍熙抱着刚刚满月穿着龙袍的儿子, 坐在龙椅上, 一脸懵。
林慕黑着脸看着龙骑上的妻儿,要不是知道陆清珩和顾妍熙见都没见过, 且小儿子的五官几乎和自己一模一样,他都怀疑自己头上的青青草原能跑马了。
当然, 朝廷里的其他官员看他的眼神, 已经不清白了。
不过,我却能明白陆清珩这个决定。
前世,林幕的大儿子林泽钰, 官拜宰辅, 各方面都不比我的烨儿差,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。
等一切尘埃落地。
我在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,偷偷溜出金陵。
去山里找回我的大黑马,四海云游。
离开之前, 我在陆清珩的书房里,留了一张纸条。
「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于江湖!」
(全文完)